(原标题:神马股份关于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 11月 19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10 神马股份 2024/11/12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年 10月 3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60.75%股份的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4年 11月 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为《关于注册发行债券的议案》,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亦不需要累积投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注册发行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年 10月 3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 11月 19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11月 19日 至 2024年 11月 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3 关于增加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4 关于注册发行债券的议案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 1、2、3项议案详见 2024年 10月 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第 4项议案详见 2024年 11月 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9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11月 19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增加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 关于注册发行债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