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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 吉大通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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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吉大通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4-060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年 5月 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79元/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万元(含)。

截至 2024年 11月 7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437,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73%,最高成交价为 9.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9,968,324.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前次实施股份回购时共回购公司股份 5,319,900股,因此截至 2024年11月 7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共有公司股份 12,757,7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4.68%。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内容,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公告至披露本公告期间,上述人员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形。

公司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 7,437,800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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