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和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4年 11月 7日为授予日,向 75名激励对象授予 1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