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连云港 股票代码:601008.SH 收购人名称: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街道中华西路 18号港口大厦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街道中华西路 18号港口大厦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事项已取得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出资的批复》(连政复〔2024〕47号)的批复文件。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89.51%的股权,从而导致间接收购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58.76%的股份。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收购人可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收购的目的为坚定不移实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战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构筑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协同提升的格局,市政府经研究决定组建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市政府将其持有的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9.75%股权、连云港市农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0%的股权以及港口控股集团持有的港口集团89.51%股权无偿划入连云港产投。前述无偿划转将导致连云港产投间接收购上市公司 58.76%的股份。本次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港口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连云港市国资委。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次收购外,收购人暂无其他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发生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增加或处置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收购系连云港产投将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港口控股集团直接持有的港口集团 89.51%的股权,从而间接收购连云港 729,000,7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8.76%)。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收购涉及的港口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连云港729,000,735股股份,其中 3,962,114股股份处于冻结状态。除前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本次收购系连云港产投将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港口控股集团直接持有的港口集团 89.51%股权,从而间接收购连云港 729,000,735股股份,占连云港总股本的 58.76%。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之情形,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