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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精密: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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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83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08,55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 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授予数量(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123.2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8.7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50万股 - 授予价格(调整后):39.34元/股 - 激励人数:首次授予人数49人,预留授予人数58人 - 归属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30%;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50% - 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77亿元,触发值为7.28亿元;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分别为100%、80%、60%、0%

  1.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3. 2022年9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4. 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5. 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6. 2022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 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 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9.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10. 202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1. 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 202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8,550股,其中首次授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9,800股,预留授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8,750股

  1. 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2. 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3.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4.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77亿元,触发值为7.28亿元
  8.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分别为100%、80%、60%、0%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 首次授予日:2022年11月3日;预留授予日:2023年9月25日 - 归属数量:408,550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289,80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118,750股) - 归属人数:103人(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48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56人,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中有相同激励对象1人) - 授予价格(调整后):39.34元/股 -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审核后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103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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