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丰特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7日收到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丰集团”)通知,民丰集团拟自 2024年 11月 8日至 2025年 5月 7日的 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总体增持数量不少于 300万股(含),不超过 600万股(含),增持金额不少于 2000万元(含)、但不超过 4000万元(含)(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民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截至本公告日,民丰集团持有公司122,5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4.87%; (三)在本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民丰集团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加投资者信心,民丰集团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总体增持数量不少于300万股(含),不超过600万股(含);增持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含)、但不超过4000万元(含)。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的6个月内。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本次拟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增持公司A股股份。 (七)增持主体承诺:民丰集团承诺增持不会在敏感期、窗口期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进行。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民丰特纸股票,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要求。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