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修订稿))
股票代码:833171 股票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4-177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 三、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95,000,000股(含本数),若按照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测算,占比17.10%,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1. 低碳智能船舶购置项目 102,300.00 44,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合计 104,300.00 46,000.00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