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四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此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湖南红四方高塔复合肥生产项目:湖南红四方通过招投标方式与安徽省化工设计院(设计方)、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提供方)签订合同,委托其承担高塔复合肥装置的设计及现场服务,并支付合理对价。技术提供方已承诺其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不会对第三方造成侵权风险。因此,湖南红四方符合合法来源抗辩的条件,无需承担侵权赔偿及停止使用高塔复合肥装置的责任。
员工持股平台:弘邦投资自2012年1月成立,股本一直为2,501万股。2021年4月,进行员工持股规范,弘邦投资股东减少至133人。2022年3月至4月,进行股份代持清理,弘邦投资股东增加至169人,均为公司员工。
税收优惠:红四方肥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红四方农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红四方农业还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
政府补助:2023年,红四方肥业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多项政府补助,包括肥料储备贴息资金、环保设施改造项目资金、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补助等。
行政处罚:红四方控股因设备设施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处于法定罚款比例区间的较低区间,并已按时足额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
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红四方控股与金华绿色中心达成调解协议,确认不存在违规排放废水、废气的行为,未对环境造成污染,金华绿色中心放弃对红四方控股的诉讼请求。
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在程序和实体上均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