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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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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3年 9月 12日,嘉兴产发集团和嘉实集团收到嘉兴市国资委《关于组建嘉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相关资产调整的通知》(嘉国资〔2023〕68号),嘉兴市国资委将其下属嘉兴路投所持有的嘉实集团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嘉兴产发集团。本次划转后,嘉兴产发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嘉兴路投将不再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嘉兴路投通过嘉实集团持有民丰特纸 34.87%的股份,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嘉兴市国资委。本次交易前,嘉兴产发集团直接持有民丰特纸 749,100股股份,占民丰特纸总股本的 0.21%。本次交易完成后,嘉兴产发集团将取得嘉实集团 100%股权。嘉兴产发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0.21%股份,并将通过嘉实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34.87%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35.08%股份。嘉兴路投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民丰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嘉兴市国资委,间接控股股东由嘉兴路投变更为嘉兴产发集团。2023年 10月 24日,公司接到间接控股股东嘉实集团通知,嘉实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嘉兴产发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本财务顾问接受嘉兴产发集团委托,担任嘉兴产发集团本次无偿划转的收购方财务顾问。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信证券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自收购完成后的 12个月内,对上述事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民丰特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持续督导意见根据民丰特纸及嘉兴产发集团提供的相关材料编制,相关方向本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本财务顾问提醒投资人认真阅读民丰特纸公告的相关定期公告、信息披露等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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