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7日公告。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下午14:30,地点为杭州市密渡桥路1号白马大厦12楼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9:15-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96人,代表股份623,482,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232%。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859,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4%;网络投票股东587人,代表股份621,622,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68%。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21,943,0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0%;反对1,355,0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3%;弃权184,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