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72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22.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8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4200Z004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222.28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 环保印刷版材产能扩建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41,047.00万元,调整后拟投入18,186.28万元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6,464.00万元,调整后拟投入5,024.00万元 -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5,292.00万元,调整后拟投入2,012.00万元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调整后拟投入7,000.00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止2024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2,202.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环保印刷版材产能扩建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941.04万元,拟置换1,941.04万元 -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61.50万元,拟置换261.50万元
此外,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498.19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700.74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00Z0477号)。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