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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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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23174 债券简称:精锻转债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精锻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精锻转债”2024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公司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精锻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精锻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6: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 截至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精锻转债”(债券代码:123174)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双登大道19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精锻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 债券持有人如为自然人本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 债券持有人如为机构投资者,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法定代表人投票表决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机构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 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须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 登记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双登大道198号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255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 4. 会议联系方式: - 联系人:田海燕 - 电话:0523-80512699 - 传真:0523-80512000 - 电子邮箱:tianhy@ppforging.com -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双登大道198号 5.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 每一张未偿还的“精锻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2. 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 3.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4.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5.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两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1: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精锻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锻转债”2024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 4: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锻转债”2024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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