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02年 3月 18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以整体改制方式设立,于 2002年 6月 11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的姓名、名称及认购股份数和占公司设立时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 王传福:15016.91万股,38.5046% - 吕向阳:6295.49万股,16.1423% - 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4480.07万股,11.4874% - 夏佐全:3288.87万股,8.4330% - 杨龙忠:2071.73万股,5.3121% - 毛德和:725.85万股,1.8612% - 王念强:569.73万股,1.4608% - 戴常:458.58万股,1.1758% - 刘卫平:422.51万股,1.0834% - 古伟妮:318.80万股,0.8174% - 贾言秀:318.80万股,0.8174% - 李柯:312.75万股,0.8019% - 李维方芳:284.86万股,0.7304%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名称:BYD COMPANY LIMITED 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 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 是否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根据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