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发行概况:
- 股票代码:301067
- 股票简称:显盈科技
-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红湖东路西侧嘉达工业园 7栋厂房 601(4层、6-8层)
-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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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时间: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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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
- 中证鹏元评级,主体信用级别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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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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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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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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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分配政策:
- 利润分配原则: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
- 分红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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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可不实施现金分红: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超过 3,000万元;或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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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一次,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 付息日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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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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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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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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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股价格: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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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方式: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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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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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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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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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Q=V÷P,其中 Q为转股数量,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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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条款:
- 到期赎回: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 有条件赎回: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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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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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 若公司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可转债利息或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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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机制:
- 适用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争议各方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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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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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
- 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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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安排:
- 主要日程安排包括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原 A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网上申购日、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发行结果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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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流通:
- 本次发行结束后,投资者无持有期限制,公司将尽快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