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金公司关于兆易创新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公告摘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金公司”)作为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易创新”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兆易创新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219,07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2,402.35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8,443.86万元。募集资金已存入指定账户,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资。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1. 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428,443.86万元
三、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流程 1. 原因:为了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支付和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先行支付,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2. 操作流程: - 支付流程:签订合同时确认支付方式及币种,达到付款条件时填制付款申请单,财务部进行款项支付并编制月度汇总表。 - 置换流程:财务部填写置换申请单,出纳将等额募集资金转入基本账户,建立台账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保荐机构进行持续监督。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