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报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豪能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7,605,283.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2,394,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10月29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1.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55,038.0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39,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39,000.00万元。 2. 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16,0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1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15,239.47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自 2023年 4月 20日至 2024年10月 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 247,204,241.15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221,567,369.72元。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 董事会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年 11月 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21,567,369.72元。 2. 监事会审议程序及监事会意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5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3.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4CDAA1F0226)。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豪能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