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7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年 10月 30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4年 11月 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5人,实际参加监事 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正处于初创期,相关业务及项目投资等尚处于前期阶段,部分资金暂时闲置,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以及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本次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4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青山林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青山林业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方案,具体详见2024年11月6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