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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腾电气: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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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2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2.760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 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600.00万股的 1.28%;其中首次授予 16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600.00万股的 1.03%;预留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600.00万股的 0.26% - 授予价格(调整后):9.06元/股 - 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46人,预留授予 30人,合计 76人 - 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 40% -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 30% -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 30% -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 50% -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 50%

  1.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 2023年 10月 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3. 2023年 10月 10日,公司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4. 2023年 10月 10日至 2023年 10月 1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5. 2023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6. 2023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 2024年 10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8. 2024年 11月 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1. 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 2024年 11月 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董事会认为: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62.76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1.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2. 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3.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4.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 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 23亿元。
  8.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考核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 首次授予日:2023年 10月 26日 - 归属数量:62.76万股 - 归属人数:44人 - 授予价格(调整后):9.06元/股 -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 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详见公告。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 除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 44名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其作为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 4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达到归属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文件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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