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青岛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盈科汇金(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盈科汇金未按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办公地址、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詹志斌自2019年12月至2024年1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能履职尽责,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盈科汇金及詹志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将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内控管理和合规运作水平。本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