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查林明耀先生、窦晓波先生、谢竹云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林明耀先生、窦晓波先生、谢竹云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林明耀先生、窦晓波先生、谢竹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