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湘佳股份: 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3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4年 11月 1日 2.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250.30万股 3.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16元/股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年 11月 1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0名激励对象授予 250.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16元/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 9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 激励形式:限制性股票 2.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 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 144人,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和关键管理岗位人员 4.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4.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142,634,952股的 1.78% 5.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8.16元 6. 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 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48个月 - 解除限售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5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50% - 禁售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7. 业绩考核要求 -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2024-2025年净利润累计值不低于 3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 90亿元,且净利润累计值不低于 1亿元;2026-2027年净利润累计值不低于 6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 120亿元,且净利润累计值不低于 3亿元 - 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要求: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共 4个档次,分别对应 100%、100%、80%、0%的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 2024年 8月 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 2024年 8月 2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3. 2024年 8月 30日至 2024年 9月 8日,公司在官网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4. 2024年 9月 18日,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5. 2024年 11月 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原拟授予的 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144人调整为 130人,限制性股票总股数由 254.60万股调整为 250.30万股。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得授予的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2.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4年 11月 1日 3.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16元/股 4.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性质:股权激励限售股 5. 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数量:经调整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130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0.30万股 6. 相关股份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48个月 7.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股份支付费用的公允价值,并将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分期确认。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八、公司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4年 11月 1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人民币 8.16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30名激励对象授予 250.30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授予数量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授予的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均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湘佳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