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观典防务 公告编号:2024-052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公司自查发现,截至2024年 5月 29日,实际控制人未归还金额共计 15,918.52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5.9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累计偿还 8,000.00万元,目前尚有 7,918.52万元未归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2.9.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 1,000万元,未能在 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或者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 1,000万元,未能在 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
上述其他风险警示自《上市规则》发布实施之日起 6个月后施行,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 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688287 观典防务 A股停牌 2024/11/1 全天 2024/11/1 2024/11/4
停牌日期为 2024年 11月 1日。实施起始日为 2024年 11月 4日。实施后 A股简称为 ST观典,实施后 A股扩位简称为 ST观典防务。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 20%。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 50万股。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简称由“观典防务”变更为“ST观典”,扩位简称由“观典防务”变更为“ST观典防务” (二)证券代码:仍为“688287”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24年 11月 4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公司自查发现,截至 2024年 5月 29日,实际控制人未归还金额共计15,918.52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5.9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累计偿还8,000.00万元,目前尚有 7,918.52万元未归还。
根据《上市规则》第 12.9.1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 1,000万元,未能在 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或者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 1,000万元,未能在 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
《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上市规则》发布实施之日起 6个月后施行,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2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4年 11月 1日停牌 1天,2024年 11月 4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 20%。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 50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 50万股。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高度重视,并将采取积极措施力争尽快消除有关事项及其影响,以此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加大督促实际控制人还款的力度 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公司将加大督促实际控制人还款的力度,要求实际控制人以合法合规的方式筹资,及时通报还款进度,尽快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必要时,公司将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追偿,以此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进一步强化培训学习 公司定期组织规范治理专项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公司内部制度、行业案例等,做到举一反三,以此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及治理水平。
持续完善内控制度 以《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原则,以公司现有内控制度为基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业务特点,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并严格落实内控制度的责任制。
不断加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建设 以公司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全面提升公司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市场拓展、研发投入、财务管理、内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在聚焦主业的同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第五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上交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贾云汉、李志勇 (二)联系电话/传真:010-67156688/67165555 (三)联系邮箱:ir@skycam.com.cn (四)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 22号主楼 3层 3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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