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近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鉴于总裁刘辉先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无法正常履职,会议决定聘任丁金辉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及管理工作,同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丁金辉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鉴于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女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无法正常履职,会议决定免去李挺女士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由公司现任财务副总监马壮先生暂时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享受财务总监待遇,直至董事会另行聘任为止。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会议决定对 2024年半年度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11.91亿元,同额度减少 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会议决定对 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21.65亿元,同额度减少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