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精伦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0日、10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连续五年亏损,且收入规模较小。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未经审计)104,000,084.69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43,195.5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913,156.88元。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1.41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26亿元,营业收入较上一报告期下降21.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60,419.81元。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0日、10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