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合展兆丰律师事务所关于纽威股份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合展兆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 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0月16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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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14点00分在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666号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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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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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2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76,801,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比例为75.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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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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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滚动实施中长期激励计划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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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