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0月31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资料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 审议《关于预计2025-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本公司与魏建军先生及其关联公司在2025年至2027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采购服务、提供服务、租赁(短期和长期)等。
- 2025年至2027年的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采购产品1,039,090.00万元、1,194,954.00万元、1,374,197.00万元;销售产品84,954.00万元、80,452.00万元、81,710.00万元;采购服务39,160.00万元、17,456.00万元、14,795.00万元;提供服务14,841.00万元、14,261.00万元、14,198.00万元;租赁(短期)41,647.00万元、41,267.00万元、39,915.00万元;租赁(长期)248,864.00万元、8,250.00万元、26,688.00万元;提供租赁2,000.00万元、2,000.00万元、2,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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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这些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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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采购产品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 2025年至2027年的采购产品预计金额上限分别为1,039,090.00万元、1,194,954.00万元、1,374,197.00万元。
- 采购产品交易须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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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委员会已成立,将就采购产品交易及其建议年度上限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嘉林资本将就此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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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销售产品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 2025年至2027年的销售产品预计金额上限分别为84,954.00万元、80,452.00万元、81,7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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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产品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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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采购服务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 2025年至2027年的采购服务预计金额上限分别为39,160.00万元、17,456.00万元、14,79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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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服务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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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租赁(长期)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 2025年至2027年的租赁(长期)预计金额上限分别为248,864.00万元、8,250.00万元、26,68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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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长期)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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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租赁(短期)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 2025年至2027年的租赁(短期)预计金额上限分别为41,647.00万元、41,267.00万元、39,915.00万元。
- 租赁(短期)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特此公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