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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花: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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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 2024年10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 2024年10月16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14点00分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经五路176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6. 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2,941,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564%。
  7.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3,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7%。
  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1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3,564,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61%。
  9.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0.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93,435,2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9%;反对63,090股,占0.0214%;弃权66,218股,占0.0227%。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陈立荣、陈卫忠、王迪明、陈燕南、陈鹏飞、高建江当选为公司董事。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朱欣、王利民、谢建秋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俞东波当选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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