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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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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11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卢志瑜董事长主持,主要议程包括:

  1. 主持人致辞并宣布股东到会情况。
  2. 主持人宣布大会工作人员(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3. 审议以下议案:
  4. 议案一:《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6. 股东提问及公司相关人员回答。
  7. 股东审议上述议题并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8. 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9. 等待网络投票结果,会议休会(15分钟)。
  10. 主持人根据投票结果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进行见证。
  12. 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会议须知包括: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 -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律师对股东大会全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决议的有效期需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若在上述有效期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整个存续期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有效期将于2024年11月22日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的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若在上述有效期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整个存续期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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