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中锦程更新))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沃格光电
股票代码:603773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授权和批准。
-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 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标的股票过户登记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24年9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易伟华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15.89元的价格受让易伟华先生直接持有的11,8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5.3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1,8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22,849,333股的5.30%。
-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89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87,502,000元。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
- 标的股份的交割安排:协议生效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负责向上交所提交标的股份转让的申请材料,受让方予以配合。在取得上交所无异议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负责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递交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的申请,受让方予以协助。
-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本协议自转让甲乙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成立,经双方协议一致可以变更。
-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的,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 保密义务:协议双方对本协议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 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署、效力、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在双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前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