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由监事会主席罗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