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4-088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的议案》。
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 9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2年 9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2年 10月 1日至 2022年 10月 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4、2022年 10月 17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2年 10月 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含外籍员工合理性的补充说明公告》及更新后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6、2022年 11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23年 8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等,同意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71元均调整为 5.7元。 8、2023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9、2023年 12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10、2024年 6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等,同意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7元/份均调整为 5.68元/份。 11、2024年 9月 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12、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日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的股票期权 鉴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15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445,400份。 2、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原因而全部或部分注销的股票期权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考核期,有 29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不达标,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83,314 份予以注销。其中,5名激励对象(销售类岗位)绩效考核为 C,注销其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 20%,即 40,417份;3名激励对象(销售类岗位)绩效考核为 D,注销其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 40%,即 36,444份;8名激励对象(技术类、职能类岗位)绩效考核为 D,注销其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 20%,即 41,002份;12名激励对象(销售类及技术类、职能类岗位)绩效考核为 D-,注销其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 50%,即 244,067份;1名激励对象(销售类及技术类、职能类岗位)绩效考核为 E,注销其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 100%,即 21,384份。综上,本次将对上述 44人持有的 1,828,714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注销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1,828,714份。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事项的原因、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以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