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作为道通科技2022年科创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道通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80.0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28,000.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6,187.37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28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道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暨新一代智能维修及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90,000.00万元,计划投资总额90,000.00万元,累计投入金额59,430.10万元。 2.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8,000.00万元,计划投资总额36,187.37万元,累计投入金额36,187.37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1.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调整情况 - 项目名称:道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暨新一代智能维修及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 调整前:实施主体为道通科技,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彩虹科技大楼 - 调整后:实施主体为道通科技、湖南道通、西安道通,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彩虹科技大楼、长沙高新开发区湖南省道通科技有限公司软件生产楼、西安市高新区摩尔中心A座22楼
项目研发人员在深圳、长沙、西安均有分布,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南道通、西安道通作为实施主体,增加新的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内部研发资源的统筹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募投项目的高效实施。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西安道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琳,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摩尔中心3幢11101室。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四、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 公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