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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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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决策科学、安全、高效,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在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 - 投资指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投资经营活动。 - 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二章 投资的范围 - 投资包括生产类固定资产、重大技术改造、研究开发、委托贷款、证券投资等。 - 对内投资包括技术改造、新建或购置厂房、购置设备、购买专利技术等。 - 证券投资包括购入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如股票、债券、基金等。

第三章 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包括公司自有资金、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 募集资金中的超募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风险投资事项。

第四章 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 投资实行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三级决策。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 - 总经理为投资项目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计划、组织、监控,并及时汇报投资进展情况。

第五章 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 - 股东会审批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达到一定标准的投资项目。 - 董事会审批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达到一定标准但未达股东会审批权限的投资项目。 - 董事长审批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低于一定标准的投资项目。

第六章 投资项目的决策及管理程序 - 新项目投资和已有项目增资的决策程序。 - 投资项目需经过初步评估、可行性研究、审批、实施等环节。 - 投资项目应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合同或协议需经授权决策机构批准。

第七章 投资项目的处置 - 公司可以处置或收回投资项目的情况。 - 处置投资项目及收回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与批准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相同。

第八章 投资项目的人事管理 - 公司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时,应根据持股比例确定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派出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实现投资保值增值。

第九章 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及审计 - 财务部门应对投资活动进行完整会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 - 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公司财务部定期取得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告。

第十章 投资项目的报告及信息披露 - 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投资项目的信息披露义务。 - 发生异常情况时,应严格履行报告程序,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第十一章 附则 -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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