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人,由董事长沈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