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4-059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青岛双星;证券代码:000599)于 2024年 10月 24日、10月 25日、10月 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解决同业竞争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 2024年 10月 16日获青岛市国资委原则同意、2024年 10月 18日经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注册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注册或同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 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将于 2024年 10月 31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第三方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3.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