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2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0,538.59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庚酮/甲基异丁基酮装置:3,572.47万元
有机酸装置(一期):12,541.52万元
酮类合成装置(二期):40,000.00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
公司拟对“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中的部分产线建设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2-庚酮/甲基异丁基酮装置:原建设期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调整后建设期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 - 环丁二酮装置及环丁二醇装置(二期):原建设期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调整后建设期截止时间为2027年12月
公司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项目包括“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中的部分产线,具体如下: - 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 - 异丁酸异丁酯装置 - 苯甲酸装置 - 有机酸酐装置(二期) - 异丁酸酐装置(二期)
公司拟对“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建筑工程费:9,965.00万元 - 设备购置费:29,530.00万元 - 安装工程费:1,000.00万元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40.00万元 - 铺底流动资金:3,560.00万元 - 技术研发:1,000.00万元
公司拟增加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