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1:彭云峰,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签署的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1家。签字注册会计师2:庄翠曼,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业务,2013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梁卫丽,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经会计事务所综合报价拟确定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6万元,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减少18.52%。2024年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