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