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必易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严格保密,未发现提前泄露报告内容的情况。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其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 10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