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0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同意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