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1.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30.31万元。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且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同意唯特偶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