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73797680R
经营宗旨和范围:
经营范围:高压油缸、液压件、液压系统、高压柱塞泵及马达、高压液压阀、特种设备制造、精密铸件的研发、生产与相关技术支持服务;机械设备制造及机械零部件制造,销售自产产品;道路货物运输服务(普通货运)。
股份和注册资本:
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不接受以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股东和股东会:
股东会职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
董事会职权: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会:
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审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解散和清算: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修改章程:
修改条件:公司因法律、行政法规修改或公司情况变化等原因,需要修改章程时,应当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