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会议召开情况:
- 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下午14点30分
-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公司会议室
-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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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7日15:00至2024年10月28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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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内容: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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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杜若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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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
-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25,351,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303%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见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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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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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125,351,901股,反对1股,弃权0股,通过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125,351,901股,反对1股,弃权0股,通过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125,206,701股,反对145,201股,弃权0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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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杜若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25,206,701股,反对145,201股,弃权0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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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