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交易申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提前三个交易日提交《关于拟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申请函》,由董事会秘书确认。
信息申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网站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
股份锁定:离任后6个月内,所持本公司股票全部锁定,到期后自动解锁。
转让限制: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禁止交易期间: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以及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违规处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其所得收益。
信息披露:计划减持股份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减持完成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
处罚措施:违反制度规定的,公司可通过收回收益、民事赔偿、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