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114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履行、将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2.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调解结案但尚未履行完毕,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委托律师尽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3)京 03民初 60号,同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就该案作出(2023)京 03民初 60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董赢、柏光辉对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不服,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法院裁定驳回董赢、柏光辉的复议请求,董赢、柏光辉就上述合同纠纷案向法院提起反诉。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协议的解除、返还 6亿元定金及支付资金占用费、债务加速到期、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协议,法院出具了(2023)京 03民初 60号《民事调解书》。
二、《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情况 2024年 4月,公司收到董赢、柏光辉返还的第一笔定金合计 2,000.00万元(董赢返还 1,000.00万元、柏光辉返还 1,000.00万元)。2024年 5月,公司收到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董赢、柏光辉给公司新增质押了贵州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10%的股权(董赢新增质押 5%、柏光辉新增质押 5%)。截至目前,董赢、柏光辉已将合计持有的贵州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董赢质押 15%、柏光辉质押 15%),并完成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2024年 6月,公司收到董赢、柏光辉返还的第二笔定金合计 5,000.00万元(董赢返还 2,500.00万元、柏光辉返还 2,500.00万元)。
根据《民事调解书》,董赢、柏光辉应于 2024年 10月 25日(含当日)前向公司全部返还第三笔 5.3亿元定金及公司已支付 6亿元定金的资金占用费,若董赢、柏光辉未能按《民事调解书》返还定金、支付资金占用费的,则自《民事调解书》确认的支付期限届满次日开始,按照未返还的定金及未支付的资金占用费万分之三/日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清偿之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赢、柏光辉应返还、支付的上述定金及资金占用费,公司将就全部未清偿款项及违约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调解结案但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已委托律师尽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