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84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现金红利 0.3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2024/10/31 - 除权(息)日:2024/11/1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1/1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9月9日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 差异化分红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1,281,99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731,4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10,550,597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3,165,179.1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2024/10/31 - 除权(息)日:2024/11/1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1/1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瑞联控股有限公司、拓利亚一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拓利亚二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 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相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7元。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7元。 - 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3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85729808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