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亚药业关于合作设立医药投资基金并共同发起设立医药开发公司的进展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亚药业”)拟使用自有资金与杭州嘉富天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县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海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台州嘉富泽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后续与该合伙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专业从事制剂开发的三门善祥医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证公司”),由药证公司自主研发或委托 CRO机构开发制剂产品并申报获取药品注册证书。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900万元认缴合伙企业等值份额,占合伙企业股权比例的 19.00%;公司与合伙企业拟共同发起设立药证公司,分两期出资,第一期: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4,850万元,其中,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人民币 4,800万元,占药证公司注册资本的 98.97%;东亚药业认缴出资人民币 50万元,占药证公司注册资本的 1.03%。第二期:认缴总额和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各方另行商定,东亚药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50万元。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4日与交易各方签订了《合伙协议》,同日合伙企业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24年 6月 24日,公司与合伙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拟成立一家专业从事制剂开发的药证公司。公司收到合伙企业《私募基金缴款通知书》,已完成合伙企业首期 950万元人民币出资,即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50%)。第二期缴付金额为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50%),具体缴付日期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书为准。合伙企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药证公司于 2024年 9月 19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收到药证公司《缴款通知书》,并已于近日完成药证公司首期人民币 50万元的出资。第二期东亚药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50万元,具体缴付日期以药证公司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为准。
公司本次合作设立医药投资基金并共同发起设立医药开发公司,能够充分利用原料药技术与产能优势,协助公司实现下游制剂业务的拓展,最终实现向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转型。本次投资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持续关注设立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