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决议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公司 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主要方式为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