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本次归属及作废的批准与授权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授权
-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授权
- 2023年9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2023年9月1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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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及作废履行的程序
-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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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情况
- 归属期: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首次授予),2024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预留授予)。
- 归属条件及成就情况:公司未发生禁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情形,满足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
- 归属人数及归属数量:首次授予部分48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09,620股;预留授予部分8名激励对象,可归属65,760股,共计56人,175,38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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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情况
- 归属期: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8日。
- 归属条件及成就情况:公司未发生禁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情形,满足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
- 归属人数及归属数量:13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743,5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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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作废的相关情况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作废57,600股;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作废45,700股;10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首次授予部分,作废274,860股;1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预留授予部分,作废20,970股。合计作废399,13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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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作废135,000股;6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作废15,500股。合计作废150,5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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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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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申请公告相关文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归属登记手续,并办理增资工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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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本次归属及作废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相关规定;作废原因和数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