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提升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一)媒体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二)社会上的不良传言或信息;(三)影响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四)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机制。
第四条 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管理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二)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三)组织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四)负责向证券监管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上报及沟通工作。
第六条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核实重大舆情,跟踪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上报舆情管理小组,并落实相关决策部署。
第七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官方账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e互动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归档备查。
第九条 相关部门应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工作,及时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确保信息及时、客观、真实。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舆情信息分类:(一)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二)一般舆情: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一条 处理原则:(一)快速响应、迅速行动;(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三)积极面对、冷静处理;(四)系统运作、树立良好形象。
第十二条 报告流程:(一)相关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知悉舆情信息后立即报送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核实后报告董事会秘书;(二)董事会秘书了解情况后,重大舆情立即报告舆情管理小组组长并采取处理措施;(三)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处置:(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四)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五)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核查并公告核查意见;(六)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采取法律措施。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内部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泄露,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违反保密义务的,公司有权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导致公司受损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媒体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0月 24日